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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七月份以前的工资,在中山大涌,,2015年10月15日向大涌劳动部门投诉,但劳动部门只去调解却未做出任何处理决定,在超过答应时间发工资却没有发,并超过60天劳动部门却说他们只负责调解,不发工资叫我申请劳动仲裁。我想问劳动部门依法处理就是这样处理的?

其他 2015-12-19 19: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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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认、无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除赔偿、到期不续补偿、工资拖欠、加班费、辞职补偿、仲裁、起诉等一系列复杂而专业的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能够有效为您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这个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拖欠工资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拖欠工资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劳动仲裁法第九条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请问劳动部门应根据什么法律去处理,而不是一定由我去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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