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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我们家乡要建设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前建设单位要租用农民的农用土地和农田来做搅拌场地,他们说的租期为两年,租金为1300元/亩/年,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租金价格合理吗?租期满后土地的所有权还归我们农民所有吗?如果租期满后原土地的功能无法及时恢复那怎么办?当地政府有权对我们的土地做出使用的决定吗?我家乡是在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金沙镇,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其他 2010-12-31 1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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