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把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借了15万每个月利息6000.还利息的钱已经超过本金了。由于中间利息有一些预期但是后来都是给了的,他们现在把我家里锁换了,房子他们也过户了,我没在场,而且现在这个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我当初借钱办抵押的人,现在他们要我给30多万赎回房子,15万本金15万迟纳金,还有几万手续费,不然今天就把我家里的东西丢出来。请问这种怎么解决能解决吗找了律师急急急,

抵押担保 2020-08-12 09:0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向房管局了解过户原因。同时若对方有不当行为,及时报警。
  • 您好,建议尽快还款,协商处理。
    【追问】现在他们要15万迟纳金和2 3万手续费啊
  • 房产证借给他人被抵押贷款,这种情况只能办理房产证解押手续,具体有两种方式:
      一、将贷款还完;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
      二、贷款人同意变更抵押物。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你好,建议及时还款处理。
  • 您好,建议及时起诉维权。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 你好,超过银行利息4 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 可以持合同进行咨询
    【追问】合同在担保公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