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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和出院疗养期间的有些什么费用,保险公司要求半年后鉴定伤残赔偿,这半年的停工留鑫是不是也要算到以后的理赔费用中间去

其他 2015-12-23 16: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1、如果你是符合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即年龄是16周岁到60周岁的。 用人单位是具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上班期间,履行职务受伤的,你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的,及时申报,申报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对于具体赔偿的数额是根据鉴定的级数来计算的,你可请律师帮助你计算。 2、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和正常的工资待遇相同。
  • 你好。1、若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2、建议去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申报工伤。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按照实际情况计算。4、若用人单位未投保,则需要支付与工伤保险金相应数额的补偿金。
  •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
  • 可以要求适当的经济赔偿,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根据你描述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你好,可以主张的。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 可以要求停工留薪期间及伤残赔偿等费用,但依法有时限限制,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索赔。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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