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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骑自行车在快车道上被车撞伤,交警判决主次我父亲占30%对方70%合理吗?住院医药费的问题也要和对方30%70%分吗?如果私了用分吗?起诉的话是不是就用分了?如出院后的费用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还要和对方30%70%分吗?出院后几日可已做伤残鉴定。颅内出血,颅底古折(耳朵里的古折),耳膜穿孔(耳膜破裂)是否能够定残。如果说我父亲在自行车道行驶,喝酒了被撞后验血每100毫克血液含乙醇50毫克,乙醇含量为0.05g%是属于饮酒,醉酒吗?是喝酒了判30%还是在快车道行驶占30%。谢谢盼回信

交通事故 2018-10-11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
    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
    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诉讼,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费诉讼时效
    从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也存在问题,就是后续治疗。很多情况受害人的伤势不是一次手术治疗能够治好的,还必需进行二次手术(如取内固定的钢钉、螺丝等)。
    二次手术距第一次治疗的时间一般都很长,半年、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都有。二次手术,必然要发生费用,也就是后续治疗费,这肯定应该也是受害人的损失,后续治疗费发生后,这时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才确定下来,如果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诉讼时效从此时才起算,可能距事故发生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距受害人治疗终结可能也时间不短了,这显然失去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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