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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已签订购房合同及定金协议书,并已在定金收据上签了卖房人姓名,但卖房人反悔不想卖房了,同时拒绝再接收定金,请问双方签订合同还有效吗,是否该要求赔偿违约金

其他 2015-12-25 16: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您好,您可以起诉,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 你好,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 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您好!有效。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可以诉讼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您好,可以主张对方违约。
  • 您好!有效。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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