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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了一套住宅,今年交房取钥匙时让再交配套费5000多元,记得从网上看到过相关的内容说国家有规定自2001年起配套费包含在房款里不允许另收,可是开发商说房价便宜不包含配套费,请问开发商收得合理吗?

诉讼 2011-01-04 1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配套费已经包含于商品房的价格的构成:  一、成本构成(一)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补偿费: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征用土地及拆迁的补偿、补助、安置等费用。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和安置中的差价收益应冲减成本,受让土地按实际支出的土地出让费计入成本。(二)前期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实施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的勘察、测绘、通电、通水、通路、土地平整等费用。(三)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费用,一般包括住宅土地(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材料价格的处理办法由各市价格、建设部门按省物价局、省建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收取费用没有依据。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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