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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在广西南宁,我们这边是成都分公司,在武侯区。公司规定是次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每个月都会拖延发放工资。到现在为止也没发放11月的工资,说是找银行代发工资,银行在受理中,具体拿卡时间不清楚。9月及10月的提成也没发,也不敢离职,怕走了就更不给了。请问这个事情是找成都当地的劳动局还是要找广西那边的啊?

仲裁 2015-12-28 1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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