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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公司的破产官司打下来,费用是多少

破产清算 2015-12-29 11: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您好,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
  • 你好,咨询法院。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你好,咨询法院。
  • 您好,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 可以面谈。。。
  • 需要根据具体的标的来确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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