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五年前我购买了一套安置房,未办理公证,只签订了一份协议,现在产权已办好,但房主要多加一万伍仟元才给我房产证,并不能保证办理过户。请问;安置房能办理过户吗、房主的要求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11-01-07 00: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过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 1、安置房是否可以办理过户,要具体分析,我在成都办理的过的几个安置房的房产官司,均可以过户,估计你的安置房应该可以过户。 2、千万不要给房东加钱。可以起诉房东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你把加的钱的一半拿来做律师费就可以了。 3、你可以找律师分析一下,你的购房合同效力问题,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
  • 是可以办理的。
  • 只要不是唯一住房可以进行买卖,房主要求不合理。
  • 1、如果对方有产权证,则肯定是可以过户的; 2、对方要求加钱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 3、现在你可以请律师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 卖家不讲诚信,拒绝其要求。你需要看土地性质。若能过户,你完全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协助。 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仙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