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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来A公司现在4年过了一个月,但合同为11月21到期,过了一个月了。昨天人事找我续签合同,现在我们工作都是在B公司,B是A公司的新厂,有的员工愿意去的都去了,有的要求涨工资没去,公司不同意所以就没去。现在如果人事部找我续签合同续签新厂合同的话,我不续签,能否有补偿?因为老厂马上要注销了。再如果,B公司执意要和我续签新厂合同,而我不续签,那公司就不签是否等于不用我了,是否有赔偿如何算谢谢

离婚 2015-12-30 09: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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