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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顶岗实习的大学生,规定九个月现在已经实习七个月多了,最近单位又跟我合同了,说我是他们的正式员工了,那我刚来时的合同还有效吗?我现在有打辞职报告的权力吗?

争议解决 2011-01-07 2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刚来时的合同由于已经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终止。你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实习期实际上相当于试用期,实际上单位对你是按照6个月的实习期对待的,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是三年及以上吧。实习期也应当算你的工龄的。 在单位与你签合同时,你可以选择不签而辞职不干了,但是如果你签了就不好违约辞职了。
  • 应当按新合同执行。
  • 刚来是实习合同。如果转正了,成为正式员工,当然可以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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