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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某房产开发公司应认识,直接发包给我某安置房的工程, 当时谈价格是577元/m2建筑面积,付款先按560付,(577的价格是由开发公司的人算的,材料以实际价格计算),结算时,材料可以调整, 2009年年底,按照口头约定应把工程款付清的,开发公司推脱审计未审好,仍按560价格付至90%. 2010年年底,审计在材料调整中黄砂未调整,钢筋只肯给4800元/吨,(当时施工时实际价格为6000元/吨左右),栏杆因甲方要求实际施工改为不锈钢, 2010年我曾要求开发公司把2008年做的577的预算拿出来对比,看预算的那些工程和实际做的工程不一样的地方,应予调整,甲方拒绝. 2011年元旦后,和甲方尚未协调后,甲方放话:就这样了,就这价了,签字就付工程款,不签字就不给钱... 我不能签字,材料差那么多不给调整,就算给钱,也不够付清人工费和材料费. 如果要起诉的话,需要那些证据?才能起诉

其他 2011-01-10 09: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虽然未签书面合同,你又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但只要有该工程的确是你做的如运输单、签证等证明材料就可维权。实在谈不拢只能起诉,在起诉前有不少手续必须先办好,不然诉讼中可能会败诉。钢材如主张价格要有购物发票的。
  • 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 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你又没有施工资质,但如果有证明材料证明的确是你做的可主张权利。谈不扰只能起诉,在起诉前有一些手续必须办好,不然可能败诉。钢材等主张价格要有购物发票的。
  • 应进行鉴定,然后起诉。
  • 可对材料进行价格鉴定后,主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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