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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江西省宜春市靖安是买了一套首套商品房,是在2014年上半年定的,说2015年12月31日交房,现在开发商已经叫业主来拿钥锁,开发商要我们交契税、维修基金,要业主交房屋总价2%契税和2%维修基金,我认为国家规定1.5点,我绝的开发商很黑,我想问律师合理吗,

其他 2016-01-03 14: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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