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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影楼拍了写真,但是影楼不给我全部底片,说是要收版权费,只给精修的指定片数。请问这样算侵权吗?

其他 2016-01-04 02: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的《著作权法》,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除非事先有约定,否则你无权要求作者删除底片,或无偿获取底片。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就底片的归属而言.影楼反而是有法律支持的.
    【追问】可是律师,我出资委托影楼拍照,与影楼签订合同不应该是委托关系吗?我记得消费者保护权益里面好像是有相关说法的。再说现在都是数码成像,我只是用U盘拷走,也不要求对方出成片,也不合情理吗?
    【回答】那与影楼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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