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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公公有一套单位的福利房,现在他去世了,家里只有婆婆一个人住,家里有三个孩子,婆婆现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她写了一份遗嘱将我公公的这套单位福利房留给我的孩子,这种情况可以去做公证吗?谢谢

离婚 2016-01-04 1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该福利房属于您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公公去世后,其中一半属于您公公的遗产,由您婆婆,丈夫以及其他的子女均分,则您婆婆只能将其拥有的该福利房的部分遗嘱继承给您的孩子,可以去国家公证处进行公证。
  • 你婆婆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财产份额立遗嘱留给你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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