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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了,因为九月份发现怀孕了,去医院检查医生要求我卧床休息,到现在休息满三个月了,公司以医疗期满为由让我上班,如果继续休假要按事假算,可医生要求我继续卧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啊?有什么法律条文明确写明孕妇只要有假条就可以继续按病假算吗?是不是不让休息全是违法

其他 2016-01-07 16: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没有相关规定,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处理
  • 你好,可以算病假的
    【追问】如果公司总以医疗期满让我上班不去又算事假呢
    【回答】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应该是属于病假。
  • 你好,可以算病假的
  • 您好,建议劳动局反映。
  • 要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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