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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2月14号早上八点五十左右小在一家家具厂工作发生工伤,右手二指头被机器削掉一块,指甲也断了三分之一,后来厂方带到医院消毒包扎后做皮试半小时后打了一针破伤风,回到厂里老板娘让回家休息,今天去厂里处理这事,老板娘竟让我写当时的事情经过,休息期间给我来过一次电话询问康复情况但没有提及要写事情经过,事情发生二十几天了要我写经过,手指头现在还没有完全好,今天跟老板娘提出辞职,她让我写经过后再说怎么处理。并说我的手指头虽然没完全好也可以做其它工作意思让我去上班。麻烦大家一下,这件事我能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吗?告诉我该怎么做?谢谢大家!在线等回复!!!

其他 2016-01-11 14: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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