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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12月20日发生了一场车祸,因自己开私家车接朋友,在途中因操作不当,把车开到悬崖下面,导致车上一人受伤,现在受伤人员已经出院,但是受伤人员要求赔付营养费,误工费和护理费,我们要不要陪?该按什么标准赔付?

其他 2019-12-14 05: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出具的医嘱和诊断证明记载需要休息多久,一般误工费以这为依据。如果能评残的,可以计算至评残日的前一天。误工费,是指因受伤而客观上无法参加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身体已经完全恢复,是自己不去上班或找工作的,这就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本人的主观原因,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赔偿的。希望能帮到你。
  • 交通事故赔偿中,通常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会涉及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
  • 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 你们需要赔偿责任的,既然需要根据鉴定的情况来确定。
  • 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2015年云南省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及参照2015年云南省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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