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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成年来上班不满一个月,老板就无缘无故地开除,也没有放假时间什么事情都让员工干,老板什么都不干
面对您作为未成年员工被老板无故开除的情况,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特别是考虑到您提到的超长工时和缺乏休假问题,这些均可能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规。在此情况下,您应当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8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明确指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非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若您未满十八周岁且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用人单位不应招用您从事劳动。其次,如果您被非法解雇,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赔偿金。如果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则需根据第四十六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提供了您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的途径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解雇原因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无效,那么您可以搜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时长记录等,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不要放弃追求正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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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农名工专户代发工资 最后需要交税么?
工程农民工专户代发工资的情况下,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企业代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分包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对个税进行扣缴和申报,而施工企业只需按工资表中的实发工资数额代付农民工工资。这意味着最终由分包单位负责从农民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个税并上缴国家。具体到农民工工资的纳税管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全员全额征收:在某些省份对于工程项目中的农民工,实行全员全额申报个税的政策。这适用于项目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没有对异地施工的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按比例核定征收个税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每位农民工的全部工资收入都应计入税款的计算基础内。分包单位责任:分包单位是决定工资支付对象和数额的单位,因此也是扣缴义务人,负责扣缴和申报农民工工资的个税。此外,建设单位需向总承包单位提供人工费用,并且约定了人工费用的拨付周期,通常不超过一个月。总承包单位收取这些费用后,会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带税率的普通发票,并在代发工资时扣除相应的税费。总的来说,虽然农民工工资是由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但个税的扣缴责任在于分包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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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实行1+1+2的上班模式,即上一天24小时的班,节假日只补助100元。我想问下这样合法吗?
您所述的1+1+2上班模式,若导致每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则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且员工每周应至少有一天休息。如果按照您描述的工作模式,即一天工作24小时,随后休息两天,再进行日勤班工作,这样计算下来一个月的总工作时长超过220小时,显然已经超出了标准工时制的范畴。此外,节假日仅提供100元补助,并未提及加班费的支付,这可能不符合国家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但这些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且需要有相应的批文。如果没有得到这样的许可,用人单位应遵循标准工时制的规定。若实际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工时安排是否得到了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以及是否存在合法的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的批文。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安排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如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咨询或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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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实行1+1+2的上班模式,即上一天24小时的班,节假日只补助100元。我想问下这样合法吗?
您所述的1+1+2上班模式,若导致每月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则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且员工每周应至少有一天休息。如果按照您描述的工作模式,即一天工作24小时,随后休息两天,再进行日勤班工作,这样计算下来一个月的总工作时长超过220小时,显然已经超出了标准工时制的范畴。此外,节假日仅提供100元补助,并未提及加班费的支付,这可能不符合国家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但这些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并且需要有相应的批文。如果没有得到这样的许可,用人单位应遵循标准工时制的规定。若实际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工时安排是否得到了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以及是否存在合法的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的批文。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安排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如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咨询或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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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到期还在孕期怎么办
面对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但处于孕期的情况,您应当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单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时存在特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才能终止。具体到您的情况,第四十五条中明确提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第六十一条指出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并强调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也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益性岗位因合同到期而面临终止问题,而此时您正处于孕期,那么您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顺延至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坚持要终止合同,那么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至哺乳期结束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理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医院的孕检报告、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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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在孕期签解聘书怎么办
面对公益性岗位三年到期但处于孕期的情况,您应当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单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时存在特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才能终止。具体到您的情况,第四十五条中明确提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而第六十一条指出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并强调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也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益性岗位因合同到期而面临终止问题,而此时您正处于孕期,那么您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顺延至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坚持要终止合同,那么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至哺乳期结束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理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医院的孕检报告、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鉴于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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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
如果您遇到老板不发放工资的情况,您有权利依法要求支付欠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在沟通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等。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仍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薪。如果仲裁结果对您不利或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您觉得自己难以应对,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来代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记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证据将作为您维权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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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级领导传言,说三道四,已经严重干扰到正常工作,下级怎么办才好,或有什么法律可以解决吗?
面对上级领导的传言和说三道四,下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持冷静: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传言而情绪失控。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不要让传言影响到自己的信心。沟通:尝试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言,看看是否有什么误会或者可以改进的地方。同时,也可以表达自己的感受,让上级领导知道这些传言对你的工作和心情造成了影响。寻求同事支持:与同事分享你的困扰,看看他们是否有类似的经历,或者是否有什么好的建议。有时候,同事们的支持和理解会让你感到更加有力量去应对这些问题。记录证据:如果传言对你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可以考虑记录一些证据,如短信、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中国,有关劳动争议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诉讼可能会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采取法律途径之前,请确保你已经尝试过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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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13薪违反规定吗
13薪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而是每个公司自行决定的,如果你合同有写明工作满一年发放十三薪的话,公司有可能会给你发,但是你已经离职了,公司应该不会给你发了,毕竟这种薪水是对员工忠诚度的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丽江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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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人员在工作中被打,是否有补偿
一、上班被打怎么要求补偿1、上班被打及时报警,明显不构成轻伤且被害人不要求做鉴定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主张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工伤理赔流程和标准工伤理赔流程和标准如下: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西双版纳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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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我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业绩,被辞退时赔偿是6000还是3000
辞退赔偿n+1是按劳动者近期12个月的实际发的平均工资算的。N+1的适用条件为用人单位在3种情况下,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大理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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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脸部受伤,我该怎么赔偿呢?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西双版纳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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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我出庭需要准备证辞吗?
仲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只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即可。被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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