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买方于2010年11月01日于中介总房款为436000元首付206000贷款20年签订一份中介私立的委托合同 在房产局大厅交纳时发现未满五年 发生一些纠纷并抢走了票据 当时中介再度要钱办理为由不缴费就不办理 一直问中介索要12月缴税的税票拿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评估费的票据 就投诉到房产局房产局跟中介站一边的为中介掩盖事实 到2010年12月03日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7个工作日拿到土地证 中介在房产局先收费的4368元的票据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给我 我逼到他们店铺后2010年11月27日中介写明详细收款 分别为抵押登记费90元评估费1018,29元担保费2300元 工本费80元 公证书280元 代办费600元=4368元 只写了条没有办理拖到2011年01月10号我去银行问明情况 在本人没有签借贷合同的时候银行于2010年12月02日发放了贷款 也就是房本还没有拿到还要早放贷 银行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却要收我违约金700多元 后改口说中介跟他们无关 改变了当初指定可信的这家中介公司办理的说法。我要求中介退还没有办理的手续费用和协助办理 也不理睬 现在银行就是要钱 到2011年01月12日才告诉我房贷要还了截止到本月21号 不还又怎么怎么的 求好心人解答 小女子该如何维权或是怎样可以减少损失何时可以办理妥善??

银行 2011-01-13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