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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2004年双方协议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当时协议里写明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4万元,男方拿不出这么多钱,说好女方不用付抚养费,双方抵掉,后来女方带走小孩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现在孩子也判给女方了,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前段时间法院打电话给男方,问愿不愿调解这笔精神损失费,男方如果不同意调解,女方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男方要付这笔钱吗?诉讼期限是几年?谢谢!

离婚 2011-01-14 2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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