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7周岁结婚结婚,丈夫比我大三岁,均符合晚婚晚育。我今年29周岁,领取了生育证,在8月12日计划内生育一男孩,我的产假是6个月,问题是:他们说我的产假从7月开始,1月份就该上班了,可我看教师法上有这样一句:教师有的权利和义务:“(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可见寒暑假期属于我国的法定假期,所以不应该算在产假内.我急切盼望知道:他们这样算合理吗?

争议解决 2011-01-14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