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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其他 2011-01-14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你好,劳动者辞职的,依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辞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解除,无需批准,公司不办理交接、拖欠工资的,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金、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形一般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履行上述义务即可视为已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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