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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早逝,父住房一套、我妹于2014年7月2曰,用假人,假身分证,骗到公证书,说我放弃继承权,7月8日,用公证书骗到到房产证,到她女儿名下,我于2015年11月发现后,公证处撤销了公证书!我要

其他 2016-01-13 11:4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诉讼费需要法院确定,有时候法院收诉讼费有不确定的因素,如果是变更在金水法院就100元,但有的法院也不是,一般可以胜诉的,胜诉时效自撤销公证2年。
  • 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行政诉讼不收诉讼费。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起诉吧。
  • 你好,诉讼时效一般是发现之日起两年。
  • 你好,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律师通过搜集相关证据,并且梳理、审核对方提供的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知道权利被侵害后两年内
  • 您好,请问您以谁为被告?诉讼请求是什么?
    【追问】房管局为被告,撤销造假骗到的房产证
    【回答】您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证据充分的话是可以胜诉的,您也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
  • 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2年,立即起诉,不起诉你还有别的办法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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