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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建国前老工人,如果去世以后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怎样发放的?

其他 2018-09-14 18: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中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下,丧葬费包括两种:
    一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丧葬费,计算标准为: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各个省份不一样,可以到各个省份的统计局或者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
    二是因工死亡中的丧葬补助金,计算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到统筹地区统计局官网查询,统筹地区指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的地区,一般是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
  • 关于丧葬费的知识内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1、《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补助问题的通知》   一、丧葬费的补助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补助金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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