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前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现前妻要求分割产权房,实际情况是我与前妻和女儿的户口在我已过逝的父母的使用权房处(没有实际居住过),我们自己实际拥产权房一套、无户口的使用权房(现己改建等着买产权)一套,现在我与女儿生活居住在产权房,前妻占着一套改建好的使用权房,法院判决我拥有产权房但须给付前妻份额的钱,问题是女儿大学四年级离婚三年后女儿学习生活的费用都是我承担,我已无力支付产权房份额的钱,法院要是强制执行我怎么办?能否以使用权房的份额低产权房份额?

离婚 2016-01-15 19: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法院已经判决,需要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您好,不可以,当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执行和解,是可以折抵的。如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
    【追问】我现在无力支付产权房份额,那强制执行只能拍买产权房吗?
    【回答】您好,存在拍卖房产的可能性,如果法院要对房屋采取执行措施,建议委托律师提出执行异议。如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
    【追问】提出执行异议的法律依据有那些?
    【回答】为生存必须的唯一住房。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协商不成,那就必须执行吗?
    【回答】一般是这样
  • 您好,不可以,当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执行和解,是可以折抵的。
  • 您好!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 双方同意是可以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