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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单位工作20年,一直居住单位家属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产权,只有单位给的使用权.今年年初与原单位于年初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单位改制,将生产区和家属区打包转卖,是否合理??如要求我搬走,是否应该给我补偿??谢谢

改制重组 2008-12-30 07: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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