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希望创办一家网络商城,但是,常规的发展严重缺失公司与顾客之间的粘性(即顾客忠诚度),而且经营成本太大,我想如果通过人际网络销售商品,不仅能够达到快速发展的目的,而且还能让会员无本创业成为可能。不知这样做是否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不正当竞争法、传销等)。具体操作如下:1、加入会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介绍人也得不到任何奖励。只有被介绍人到商城消费,介绍人才能获得一定的奖励(物资或积分)。2、会员消费纯属自愿,绝没有强制或诱导行为。非会员顾客同样可以到商城消费,但不能获得奖励。3、所有商品均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的售价与市场价基本一致。4、公司实行三级会员制,例如:A→B→C三人,C的介绍人是B,B的介绍人是A,当C到商城消费时,只有A一人可以获得奖励。注:人际网络是指会员通过介绍别人加入会员,来建立自己人际网络(顾客群),介绍人相当于是一个老板,而且不用投资,只需要发展自己的顾客群即可,这让更多心怀梦想的人,无本创业变为现实。公司与会员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如果以上经营方案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我将着重考虑,非常期待您的答案!!!

其他 2016-01-14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