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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地在宁波多个工地做油漆工,涂料工,十来年一般都没与老板有劳动合同,在二0一五年十二月九日,朋友也就是那边工地带班的,工地在杭州余杭慧日寺庙里做装修,说好三百元一天,做了八天在干活中架子上铁丝断掉,我丛上掉下来,当时带班的把我送进一个小医院,拍片医生说脚扭伤当时医生给我脚打了石膏,过了一星期去换药脚依然肿得严重,后来我与带班的说我要回宁波,老板给我打来电话说有车回来把我带回,叫我写个处理议见给他带去,给我解决五千元务工费,我想医生说是扭伤我也同意写了,到宁波是晚上九点半左右,第二天一早我老婆陪我去医院看,当时医生要我去拍CT,CT说明左跟骨粉碎骨折,左距骨撕托性骨折,当时我老板,带班打了电话,在谈话中还可以,后来我在次给老板打电话,他叫我找带班的他说活包给带的了,他与我不是直接关系,两人推来推去,目前医药费都是我自己拿的,请问我这样情怎么办?能给我陪多少钱!走法律需要什么证据,电话录音可以吗?

其他 2016-01-18 09: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走法院程序,主张相应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主要需要证明你是在给对方干活受伤。电话录音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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