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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离婚,两个女儿,一人一个,有一套三层的楼房,离婚的时候,房子是给两个女儿的,一个10岁,一个7岁,小女儿和他爸爸住在那个房子里,判决书上写的由她爸爸暂时使用管理,直到现在都16年了,大女儿结婚生子,小女儿明年大学毕业,请问,孩子们什么时候可以要回房子使用?他爸爸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6-01-18 15: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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