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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08年2月入职,公司给买了五险一金,公司发给我的长沙市医保手册上写的是从08年3月投保。本人于08年2月怀孕,11月生下一小宝宝。长沙市医保中心说我参保时间未够10个月,要从第十一个月才能享受医保,所以现在我既没有享受到生育险的报销,也不能申请生育津贴?请问是湖南省的医保政策是这样的吗?谢谢!

其他 2008-12-29 2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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