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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社保及生育保险问题的咨询?请各位帮帮忙,谢谢!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各位律师好: 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我原来上班A公司公司已缴纳了一年多的社保,现在B公司上班但并未帮缴费社保,现我已经怀孕了三个多月,请问如果B公司一直不帮我买社保,我生育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听说如在B公司没买社保的话生育后就不可以在社保中心领取我该享受的生育保险,对吗?是否应该由B公司支付相关生育待遇?如由公司支付的话,那支付标准与社保支付标准一样吗? 2、如B公司现在才为买社保的话,到我生育后缴纳未满一年,到时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我看过生育险的一些相关条例,说累计满一年就可以享受,那我之前在A公司已购买了一年以上的社保,那我是不是可以享受生育险呢? 我是广东广州番禺区的一位市民,恳请各位帮忙,谢谢!

保险纠纷 2018-08-08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最高却也不得高于本地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生育险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没办法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险的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其中所需要的资金都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的。
    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而且参保人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并且享有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一直处于正常缴费的状态,该单位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的项目有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以及节育、引产等一些计生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需要符合本地的生育医疗用药目录、诊疗范围、服务设施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 工作中缴纳的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是属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险别。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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