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毕业3年,已超过择业期,档案还在学校,想把档案调回原籍,请问还需要就业协议书吗,报到证怎么补办呢?

行政诉讼 2017-11-27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即将迎来又一年的毕业季,毕业生对此肯定有很多疑问,因为毕业了就意味着要融入社会开始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流程如何?  一般来说,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或接收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拿协议书回所在系盖章→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暑意见并盖章(交签证费)→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送省教育主管部门签证、缴费并盖章→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议书单位联和毕业生自存联返还单位和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发放报到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细节: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制。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所以实践中有很多企业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的事例)。
    但是劳动合同属于特殊民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资,休假,社保等内容。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终止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多数情况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怎么补办?   【所需材料】   单位应提供:   1、重新补签的劳动合同书;   2、终止、解除合同文件。   【办理程序】   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依据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标,负责组织收集补办人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补办认定材料进行初审。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后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收集补充材料。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