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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03年3月立了一份房产遗嘱,78岁,(母亲先去世),是把父亲那份房产立给了二女儿,而遗嘱书在二女儿手里,大女儿和三女儿都不知道,04年春我父亲把房证和存折都放在三女儿手里,有三女儿保管,家里的事有三女儿管,如买药看病等,10年12月份我父亲去世,去世前两年有大女儿照顾,去世后第四天二女儿拿出了这份遗嘱,我想问一下怎么解决,我怀疑遗嘱有问题,我父亲耳背,而且眼花,走路很困难,我怀疑是欺骗他签的字,怀疑是二女儿办的遗嘱,遗嘱底案的证明也是二女儿写的,(所以遗嘱书在她手里。)我很苦恼,不知怎么办?谢谢!如何鉴定遗嘱真假?

其他 2011-01-19 09: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几种。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写上日期。如果是在别人已经写好的遗嘱上签名,则此遗嘱不合法。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并向法院申请鉴定遗嘱是否为你父亲本人亲笔书写。
  • 立遗嘱的形式不合法。可以起诉要求按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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