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店里···提前15天和店里的领导说辞职··但他没有招到人····我可以走吗····公司不给我发工资

工商事务 2016-01-20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期间的工资要给的。
  • 建议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再走人。工资是应当发给你的,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那提前10多天不可以吗
    【回答】提前十几天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的,你依法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连云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