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我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向银行申请了30万元装修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了2万元保证金,承诺贷款还清以后全额退还。2015年底我向银行提前还款,贷款公司以我有一次逾期记录为由拒绝退还保证金,并声明合同上写了如有逾期就属违约,保证金一律不退。这个逾期是因为有次少还了10块钱,但是银行和中介公司都没有提醒我少还了。我想请问,这种合同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吗?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6-01-29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格式条款一般情况下对于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条款,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应有明确的告知义务,鉴于逾期是因为有次少还了10块钱,银行和中介公司都没有提醒导致,是否属于你违约还应该看合同的具体约定,鉴于你把当时的有关协议拿到我所由律师看后再为你提出解答。
  • 你好,按约定处理
  • 总体没有逾期!不属于违约!可以要求退还!合同上没有注明每期就算违约!属于理解发生分歧,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不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