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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是否由分公司承担或是分公司个人承担。还是连带责任。谢谢

其他 2018-10-26 21:0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分公司的资产并不独立于总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并不追偿到个人。建议您详细叙述案情。
  • 你好,分公司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承担。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 一、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你们股东仅以出资额(公司设立时已实际投入)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不再以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股东进行追偿。三、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权利,公司或者你有权起诉他,要求他赔偿。
  • 你好:看手续了
  • 你好,公司债务一般不会由个人承担的。
  •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个人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公司承担后可以找个人追偿。
  • 您好,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资产不独立于总公司
  • 分公司资产也是总公司的,可以用于偿还债务
    【追问】如果分公司也没偿还能力。但其个人有能力偿还。是否能追加到个人身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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