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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想请教你一些劳动争议的事。我是一名公司的老员工,在公司工作了6年多了,签订的合同是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但是平时因为工作需要,每个周末和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外,公司安排了加班,但是加班工资按一倍发的。我们也提过说加班工资要按劳动法来算,但是领导不予理睬。到现在还是按一倍发的。像这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或者聘请你们律师法院起诉吗。同事我也保存了每个月的考勤记录表和加班申请条的复印件,还有工资条,领导都签名的。另外还扣我2000工资作为工作不当的惩罚,您说我可以申请退还吗。另外公司还没有年假,可以申请补偿吗。另外现在干脆我们变成6天上班制了,星期六也不算加班了,这样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助吗。现在公司领导找谈话意思是要我主动离职,我没有表态,后来领导就说给我降工资,这情况我们可以投诉吗。谢谢

离婚 2016-01-21 1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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