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外地的书店不干了 剩点书我在洛阳摆地摊处理买 都是正版的 被文化局扣了 会怎么处罚我??

其他 2014-08-21 15: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情节
  •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您好: 文化局是否给您开具了暂扣凭证?暂扣凭证上是否详细列明了暂扣的书籍种类、书名、数量等。若是正版书,文化局没有理由暂扣,暂扣的,也应当立即返还!文化局若不及时给您答复,您完全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如果书没有问题,文化局不应当扣你的书,要管也是城管,所以你可以找他们理论返还你的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洛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