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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和另一同学无意碰撞,该同学额头碰伤并缝针,治疗费由我们和学校共同承担了。缝针后留下一个长约2厘米宽约0.5厘米的瘢痕,如果该同学再对瘢痕进行治疗,治疗费由谁承担?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吗?

其他 2011-01-21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瘢痕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受伤的一方会起诉,但我个人认为,你这一方承担了治疗及相关费用后,就不用再承担瘢痕费用了。不用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了,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说。
  • 1、应当由学校以及两个同学的家长共同承担,学校的责任大;2、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评残,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3、如需帮助来电联系我。
  • 首先后续治疗费还是由你们共同来承担的;其次是如影响了身心的话是需要进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详情致电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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