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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借给某人10万元钱,某人拿自己的房屋所有证作抵押,并写有借据,如到期不还,债主有权处理房产,现期限已过,但尚未过户,凭这个字据能说明这个房产归我朋友所有吗,我的这位朋友确实有权卖给其他人吗?这种房产能否购买,如果购买,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其他 2008-12-31 20: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抵押未经过登记是无效的行为,无权直接处分房产!购买的必须经过产权人同意或授权处理!
  • 1\\该房不属于你朋友所有,你的朋友无权卖房; 2\\如果不是房东卖房就不能购买,否则存在风险.
  • 单凭这个字据,不能直接过户,如此约定也得不到法律支持。作为你朋友而言,最好的方法是立刻起诉,然后对房子进行诉讼财产保全,这样就可以在法院判决胜诉后,直接执行该房产了。具体问题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 单凭这个字据,不能直接过户,而且如此约定也是违法的,法律禁止\"流质\". 不过你朋友可以以此字据起诉要求还款,在没有其他物品还款的时候,可以依法执行该房产.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 不能说明房产已归你朋友。建议通过起诉拍卖房屋的方式获得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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