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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小伙在一酒吧上班,他老板和一被害人发生矛盾,他赶去现场被害人已走,他打电话骂被害人,被害人说去找他,这小伙拿棒球棍把被害人吓跑了没打着。过两天,被害人又打电话给小伙叫劲,双方约定地点在一交通要道路口开战。酒吧老板也支持该小伙说让他叫住就没法混了,小伙让老板的老婆打电话召集40人,其中有20人左右去了打架现场,工具有砍 *** 、菜 *** 和镐柄,该小伙拿一砍 *** ,老板拿一菜 *** 。被害人一方纠集15、6人,有7、8人下车,手拿镐柄,被害人手拿 *** 子。该小伙在公安自首时说是老板和他砍了被害人后背、头部和手腕,法医鉴定为轻伤。后来的交代就变了,他说是他自己砍的被害人,老板砍没砍没看到,还有另外一个被害人一方的也被打成轻微伤但没做鉴定。请问此案酒吧老板构成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吗,该小伙构成首要分子还是重要参与者?酒吧老板的老婆构成重要参与者吗?另外此案怎么量刑可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08-12-31 0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老板和小伙均属首要分子,请律师帮助辩护
  • 1、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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