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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10月离职,单位每年12月都会发所谓的年终奖,这种年终奖到时会计入个人工资总额中。单位离职的时候口头承诺了到时按月发放,但是单位发年终奖时以各种理由拒发。我可以要回我的吗?

仲裁 2016-01-29 19: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现在拒发,是违约行为。
  • 司法实践中,年终奖是基于劳动者当年的劳动绩效由单位给予的一定奖励。一般如果在离职时没有就该项奖励明确由劳动者表示放弃的情况下,应当在年终奖测算后,发放时兑现给曾经提供过贡献的劳动者。因此,再加上你表述的离职时曾口头承诺到时发放,单位现在拒发,是违约行为。 建议你收集相关年终奖已经在单位兑现,却故意克扣你的份额的相关证据后,对单位提请劳动仲裁以维权。
    【追问】他现在让单位所有员工写了个证明。证明这是16年的。不是15年度的。这个是不是就不能要了。
    【回答】单位所有员工集体配合单位造假,可见单位淫威之盛,或者你人缘之差,呵呵。不过问题不大,毕竟年终奖当然是在年终发,员工证明年初即发当然资金岂不是违反常理吗?现在主要问题在于你能否证明第一,单位发放了年终奖;第二,离职时曾经承诺年终时向你兑现。如此,即具备了初步证据,可望在仲裁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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