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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两月前解体,后曾安排我去外地上班,我拒绝,现合同仍然没有解除,但用人方依然没退我押金(即所谓的培训费),我想请问我是否应该向对方要求支付我这两月的工资呢?我的培训费用是否该如数退还呢?

连锁加盟 2008-12-31 1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应当退还押金、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未解除,工资应当按时支付,包括这两个月的。
  • 关于之前签的培训协议中要求没任职满期限,是否还要求我方赔偿呢?还有这两月工资该怎么计算呢?(我工资为底薪+岗位+提成制)。如果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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