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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长年分开。因为他家庭条件原因孩子还没出世我就回娘家待产了。现在孩子两岁半了一直是和我在娘家生活。在这期间他没有抚养过孩子 ,我现在执意要离婚。他和他的家人要求我把孩子还给他家。如果通过法律解决孩子判决对我有利?

离婚 2009-01-05 2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孩子一直跟你在一起生活,你争取孩子抚养权应该比较有利,建议请律师代理维权。
  • 向法院起诉时可提出您的现实情况。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 在分居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法律上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予以离婚,按你所述的情况,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由你抚养的。
  •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要看证据是否对你的主张有利, 对方可能会提出对你不利的证据, 要求支付两年多的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问题(有没有纠纷), 收集二年来扶养孩子的证据 医疗单据 奶粉的发票 等等人证物证, 你就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不同的,法律规定生父生母都有抚养和监护子女的义务 抚养子女,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工作收人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监护, 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给予探望子女生活情况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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