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单元的下水道总管出口(与下水井相连通的位置)埋得太浅而冻住,我家住2楼,3--6楼的污水全从我家的地漏里涌到我家,造成我家新买的一个一千多块钱的床被泡坏,(我家装修好一年多一直未住人,这几天才买家具准备入住) 物业公司赔偿,说是下水管埋得太浅,不是物业埋设的,跟物业没有关系。这种情况我该找谁处理? 我这是单位按成本价卖给我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单位领导也不管这个事。

调解 2011-01-27 1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由物业公司和3-6楼的住户赔偿。
  • 你的情况,你应当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同时要求3-6楼的住户承担责任。如果不能协调,那么根据你损失的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对你的损失,你目前应当保存好证据,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
  • 建议你可向法院起诉建设楼房的单位及物业公司,要求赔偿。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判决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