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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日在沭阳扎颜线堰下村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行人坐在路南边人行道等公交车的,从东边向西轿车超车的,西边又过来轿车向东行驶的,西边向东的轿车被从东向西的轿车逼撞到我本人,现在我自家花医疗费已经三万多了,对方一直没有交钱

刑事辩护 2020-08-07 18: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 报警,根据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赔偿。
  • 请来电完全可以诉讼解决
  •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找相关的当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来,诉讼至法院。
  • 你好,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建议面谈。
    【追问】超车负责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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