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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我从东往西行驶在6,8米宽的县乡道路上,当时速度是60码,从左边的支路,3米左右宽比主路低60cm左右的上坡土路,突然冲出一辆面包车拉着七八个人速度在50--60码之间,没有鸣喇叭,没有刹车横穿马路、早晨路滑我刹车六至七米未能刹住,【有刹车痕迹】撞上面包车的后尾部,我f3右前部受损,面包车右后轮和右后部包括后杠受损,右后玻璃破碎,划伤一人头部无大碍,报警后扣了两个车,面包车没强险,真实事件,请问责任怎样划分

其他 2016-02-15 2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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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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