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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7月23日,诈骗人张燕以还信用卡滞纳金为由,前后7次共向我借钱70000元。事后没有打借条,她现在不接电话,不知道她本人在哪。现在掌握手机转账记录和微信,短信聊天信息,身份证号。请问这些能作为起诉证据吗?如果够我该怎样做?如果不够还需要哪些?请律师同事给予指导!谢谢

刑事辩护 2016-02-16 1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具体范本请上网搜索或根据法院立案庭提供的范本书写。
  • 可诉至法院维权
  • 协商不成、可以准备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维权。
    【追问】我去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起诉,说找不到人只能去户籍所在地起诉。我去户籍所在地博乐查过此人,只找到了她的父母。她本人没找到,我现在去那个地方的法院起诉呀?
    【追问】我去乌鲁木齐新市区法院起诉,答复是不知道详细住址得去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我去博乐温泉县法院咨询,让我公诉,具,实际她应该住在乌鲁木齐,具体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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